农作物种子选购的几点建议

2020-02-26 10:01 来源: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:刘玲 | 整理: 浏窗在线 | 类别:产业 |

“春雷响,万物长”,气温回升,春耕伊始。科学选购和使用作物种子是农民增产增收的基础,同时也是防止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,避免种子质量纠纷,抵御种植风险的有效手段。为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种子,笔者结合种子管理工作实际,对种子选购提出以下建议:

一、选择正规经营门店

所谓正规经营门店是指具有“三证合一”的《营业执照》的合法销种单位,经营手续合法正规、信誉佳、售后服务质量好的门店;不要购买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销售的种子;不到外地市场购种,防止不法商贩以低价销售吸引外地农户购买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的种子,出了问题无法索赔。

二、注意种子的审定

未经审定且无引种批文的种子不得在未审定区域销售。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品种是半成品,尤其是审定未通过的品种,潜在风险大,容易造成减产,甚至绝收。通过查看品种审定编号了解是否通过审定,通过审定的品种外包装上有明显的如“湘审稻2009033号”或者“国审稻2016603号”字样。种子法规定,审定的编号必须印在种子标签上,国审稻必须在包装袋上注明适种区域。如在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种植的农作物品种,适种区域必须包含湖南或长江中下游。引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应当标注引种备案公告号。

三、严查种子包装标签

《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制度》明确规定种子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:

1.作物种类(如:水稻)、种子类别(如:杂交稻)、品种名称(如:两优168)。

2.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,包括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、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
3.质量指标、净含量。质量指标指种子的纯度、净度、发芽率和水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。净含量即包装种子的重量。

4.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。质量保证期自检测日期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
5.品种适宜种植区域、种植季节。

6.检疫证明编号。

7.信息代码。以二维码标注,用手机“扫一扫”,可查品种名称、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、单元识别码、追溯网址等信息。

8、使用说明。使用说明应当包括品种主要性状、主要栽培措施、适应性、风险提示、咨询服务信息等。

四、索要并保存种子购买票据

购种要索要购种发票等凭证,并认真核对品种名称是否与包装袋相符,购种人姓名是否写错,是否加盖售种单位公章。种子使用后要保留包装袋1个。

五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

1.维权的合法性。凡因气候条件、病虫害、人为因素等导致的非种子质量事故不在维权之列。

2.维权的及时性。无论在种子播前还是种子播后,发现种子质量问题应立即与种子经营业主取得联系,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调解,解决涉种纠纷,避免贻误农时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;若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未成的,可以协议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(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:刘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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